引导信号接车操作
第二十五条
引导信号接车操作
㈠机车信号显示引导信号
在进站信号机前,机车信号显示半红半黄闪信号时,LKJ自动解除停车控制模式,监控列车以不超过
20km/h(高铁运行区段内的动车组以不超过40km/h)的速度越过进站信号机。列车头部越过进站信号机后,LKJ接收的机车信号为允许运行的信号,按机车信号信息监控列车运行。如图24所示:
图24
㈡引导手信号
进站信号机、接车进路信号机或四显示区段的分割信号机前,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机车信号为半红半黄色灯光、白色灯光、灭灯、多灯),当列车运行速度低于20km/h,LKJ显示距离距进站信号机小于400m时,乘务员确认地面引导手信号后,按压【解锁】键解除停车控制模式,LKJ监控列车以不超过20km/h(高铁运行区段内的动车组以不超过40km/h)的速度越过进站信号机。
㈢特定引导手信号
列车运行至特定引导的进站信号机、接车进路信号机或四显示区段的分割信号机前,显示器右上角显示特定引导的调度命令窗口,当列车运行速度低于60km/h时,乘务员确认地面特定引导手信号后,5秒内按压【开车】键
【解锁】键解除对该信号机前的停车控制模式,显示器左上角显示“特定引导”窗口,LKJ监控列车以不超过60km/h的速度越过该进站信号机。
㈣调度命令引导进站
高速运行区段(含高普共线车站),因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前,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机车信号为半红半黄色灯光、白色灯光、灭灯、多灯),当列车运行速度低于20km/h时,乘务员确认收到准许越过该信号机的调度命令后,按压【解锁】键解除停车控制模式,LKJ监控列车以不超过20km/h(动车组以不超过40km/h)的速度越过进站信号机。
注解:
1.机车出段前,应将需进行特定引导手信号运行所在车站的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写入IC卡内,乘务员通过插卡设定操作,将需进行特定引导手信号的调度命令内容输入LKJ。
2.在有特定引导手信号模式的进站信号机前,无论进站(进路)信号如何显示,LKJ都有停车控制模式。
3.列车引导进站后,LKJ按出站信号机的显示要求监控列车运行。
4.执行引导解锁操作后,LKJ的限速控制在当前分区内有效,且限速控制与机车信号显示无关。
5.对于允许特定引导手信号的信号机,不提供普通引导手信号解锁条件。
6.特定引导手信号接车改为普通手信号接车时,司机须得到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按本手册第三十一条“解除临时限速控制操作”方法解除特定引导模式,再按
“引导手信号”操作方法操作。
7.对在LKJ数据中已预先设置为“机外大坡道特殊车站(附件4)”的,列车在进站信号机前,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允许列车速度高于20km/h时LKJ提供解除停车控制的条件,司机在确认行车凭证正确后,按规定进行【解锁】操作,监控列车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越过该进站信号机。
8.引导接车(特定引导除外)时,LKJ按侧向接车控制,默认股道号为127(股道最短、限速最低)。解锁操作完成后,进入侧线停车或通过时必须按规定输入侧线股道号码。
9.由LKJ控车的动车组在非高铁区段线路上运行时,执行限速度要求与机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