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章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编辑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6:54  访问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友总会”,英文译名: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为GDUFS-A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校友之间、国内外校友团体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开展各类校友活动,继承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与校风,共同为母校的建设与发展和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7栋。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与国内外校友的联系,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二)加强对各地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协调与支持各地校友会的活动;

(三)收集、整理校友、校史资料;

(四)协助母校征集校友及社会各界对母校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五)出版《广外校友》等校友专刊,建设校友网站等宣传交流平台;

(六)开展校友之间的教育、科研、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支持校友事业发展;并向各地校友及校友团体推介母校重要成果,引荐高水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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